哈佛大學招生委員會按地理區域分為20個小組委員會,負責的申請人數大致相等。每個小組委員會通常包括四至五名成員,一名高級招生官員和教職工審核人員。
一旦所有的申請者文件都經過第一輪的篩選後,審核小組委員會的遴選程序也就開始了。
地區代表像「推銷員」一樣,向小組委員會總結每個候選人的優點,努力「推銷」自己覺得適合的候選人,之後小組委員會成員會開始一一討論每個候選人,接著進行投票進行第二輪篩選。
此時獲得委員親睞的候選人會與其他小組委員會的推薦人選進行比較,進行第三輪「推銷」。
審核小組委員會向全體委員會「推銷」自己的候選人,同時為候選人進行辯護。每個委員都可以在審閱或聽取申請的概況時提出各種問題,並要求對申請人進行全面審查。有時候小組委員會或全體委員會很可能會針對任何一名申請人進行長達一小時以上的討論,並且決定適合的候選人。
之後整個委員會比較所有小組委員會推薦的候選人。
這個過程相當嚴謹且慎重,審查委員會都會開玩笑說到此這勞心且勞力的工作差不多就告一段落了。雖說如此,但是在招生委員會發出錄取通知之前,幾乎可以隨時更改決定候選人。
難怪哈佛校友經常說,在大學裡,除了教授傳授知識之外,與同學的互動過程中學到的才是最珍貴的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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